· 融入方接受分支机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知识培训、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。
· 向分支机构提交业务申请、资信材料,配合我司开展尽职调查,经我司审批通过后,签署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业务协议》)、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揭示书》(以下简称《风险揭示书》)、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监管协议》等材料。
· 初始交易,客户按约定将所持有标的证券质押,向融出方融入资金。
· 购回交易,客户按约定支付利息、返还资金,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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